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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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认为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,而且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如果原已有较严重的慢性肾炎,则妊娠期往往病情恶化。慢性肾炎病情较轻者对胎儿影响不大,但病情重或病程长者,流产、早产、胎儿富内生长迟缓、死胎及新生儿并发症等机会大大增加。

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

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:

(1)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。一般而言,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、肾功能(肌酐、尿素氮)无显著不全的,町以妊娠;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,特别是肌酐>3mg/100ml或尿素氮>30mg/100ml者,若已妊娠宜在怀孕3个月内及时做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。

(2)慢性肾炎病人妊娠期,应使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,力争病情稳定,避免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。若肾功能不断恶化,应终止妊娠。对胎儿的预后,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:血压越高,胎儿死亡率越大。

(3)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,须注意加强营养,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;但若肾功能(尿素氮、肌酐)相当差,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;若有水肿应限制盐和水的摄入。

(4)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(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),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及时处理,力争能得到活婴和保证母亲安全。

(5)如果妊娠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,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,病人要配合医师的治疗,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摄入量,食谱不要含高蛋白、高脂肪,注意纠正贫血、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。

(6)慢性肾炎妊娠在产后要加强随访(血压、肾功能指标等),认真治疗疾病。

(7)产后一般可以喂哺。病情严重时,如肾功能中度以上损害者,血压高于21.3/14.6kPa的母亲不宜哺乳。